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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聘护理学院空缺岗位干部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6/03/10   浏览次数:2954次   来源:本站

各基层党组织、各部门:

经党委会议研究,决定公开选用护理学院空缺岗位干部。遵照组织原则和《关于我院内设机构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实施办法(第四次修订)》湘环党字[2016]11号文件要求,现将护理学院空缺选用干部岗位职数、资格条件、方法与程序通知如下,望符合条件的同志积极报名参加。

一、空缺岗位及职数

㈠中层副职岗位(护理学院副院长)1个;

㈡部门副职岗位(护理学院院长助理)1个。

二、资格条件

㈠中层副职岗位(护理学院副院长)资格条件:

1.学历与职称:具有本科以上学历、高教系列医卫专业方向(或卫生系列)中级以上职称;

2.任职年限:在护理学院教辅机构正科职岗位任职满3年以上;或具有高教系列医卫专业方向(或卫生系列)副高技术职称、工作年限在9年以上、且有相关管理工作经验1年以上者;或具有高教系列医卫专业方向(或卫生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工作年限在9年以上、且有相关管理工作经验2年以上者,可参加护理学院副院长职位的选聘。

㈡部门科职岗位(护理学院院长助理)资格条件:

1.学历与职称:具有本科以上学历、高教系列医卫专业方向(或卫生系列)初级以上职称;

2.任职年限:一般需在科员岗位任职3年以上,医卫专业硕士研究生毕业需参加工作1年以上;或具有高教系列医卫专业方向(或卫生系列)初级职称、且工作年限在4年以上者;或者经学院公开招聘的全日制医卫专业硕士研究生、转正定级满1年以上者,可参加护理学院院长助理的选聘。

三、选聘方法

本次选聘提任干部采取的方式采用民主推荐、组织考察、党委任命或聘任的方式进行。

四、时间及程序安排

1.310日,公布补员岗位空缺及职数;

2.31520日,接受个人报名、个人推荐及组织推荐,同时进行资格审查;

3.321日上午,党委会议研究,提出初步名单;

4.321日下午,进行会议推荐、民主测评;

5.322日上午,根据会议推荐、民主测评情况,党委研究确定考察对象;

6.322日下午,进行组织考察;

7.324日,召开党委会议,讨论决定干部人选;

8.325-31日,任前公示5个工作日;

9.45日,办理任职手续,集中进行任前谈话,行文任命或聘任,送干部到新岗位就职。

 

附:报名地址设在办公楼一楼组织人事处111室,联系电话:6486866148

 

 

中共湖南环境生物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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