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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

发布时间:2011/09/15   浏览次数:3115次   来源:本站

一、 组织部门按照文件要求,根据干部空缺状况,提出干部选拔竞聘实施建议;

二、 院党委集体研究干部工作,审批并完善实施方案;

三、 发文公布实施方案及公布岗位职数;

四、 接受报名(含个人报名和组织推荐);

五、 进行资格审查;

六、 公示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七、 公示无异议后进行公开竞聘演讲;

八、 进行现场测评打分;

九、 进行民主测评;

十、 向党委汇报拟考察人选;

十一、 党委确定考察对象并公示;

十二、 公示无异议后进行组织考察;

十三、 向党委汇报考察结果,集体研究是否任命或聘用;

十四、 公示拟任命或聘用人选;

十五、 公示无异议后进行任前谈话、廉政谈话;

十六、 学院行文任命或聘用干部,试用期或考察期为一年;

十七、 送干部上任履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