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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年度党员发展及预备党员转正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4/11   浏览次数:3095次   来源:本站

根据省教育工委《关于做好2016年度全省高校发展大学生党员工作的通知》(湘教工委通〔2016〕17号)精神,为切实提高发展党员质量和发展党员工作科学化水平,确保学院发展党员和党员转正工作科学、规范、有序、稳妥推进。现就做好2016年度党员发展及预备党员转正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体现到发展党员工作的全过程,突出重点,健全机制,加强调控,慎重发展,重点发展品学兼优的高年级大学生,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规模适度、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纪律严明、作用突出的党员队伍,为加强和改进高校党的建设夯实组织基础。
    二、目标要求
    2016年度我院新发展大学生党员工作要把提高发展大学生党员质量放在首位,做到有领导、有计划发展大学生党员,坚持优中选优、好中选好,重点在品学兼优的高年级中发展党员,确保把总量控制住、把结构优化好、把质量提上去,切实提高发展学生党员工作的科学化水平。为有力确保全面完成好省教育工委组织部确定的总量调控目标任务,2016年度党员发展总数严格控制在215名以内。
    各基层党组织要认真履行职责,充分认识加强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工作的重要性,把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工作作为铁任务、硬指标,把发展学生党员工作的着力点放在对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上,重视做好思想上入党工作,强化理想信念教育,健全动态管理机制,确保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保持一定比例,做到每发展1名党员有不少于3名入党积极分子作为储备,建设一支数量合理、综合素质较高的入党积极分子队伍。要指导发展党员正确使用带有统一编号的《入党志愿书》。
    三、时间安排
    本年度拟发展两批新党员,第一批定在5月底完成;第二批定在11月下旬完成。预备党员转正工作按期办理。各党总支(支部)、直属支部要根据工作要求制定日程表,有关工作要早着手、早安排。学院相关日程安排如下:
    第一批发展:
    1.4月中下旬,完成团组织推优,支部确定发展对象报组织部预审工作;
    2.4月下旬-5月上旬,完成发展对象政治审查与培训工作;
    3.5月中旬,填写入党志愿书、支部大会讨论、公示;
    4.5月底,报党委审批等工作。
    第二批发展:
    1.10月中旬,完成团组织推优,支部确定发展对象报组织部预审工作;
    2.10月下旬-11月上旬,完成发展对象政治审查与培训工作;
    3.11月中旬,填写入党志愿书、支部大会讨论、公示;
    4.11月下旬,报党委审批等工作。
    预备党员转正工作按期办理。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维护发展党员计划的严肃性。各二级学院党总支要严格执行学生党员计划控制数量,均不得突破。重点发展品学兼优的高年级学生、青年教师和教学科研骨干,不断优化学生党员的年级分布结构,确保发展党员工作有序推进。
    (二)严格标准程序,规范发展党员工作要求。严格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条件和工作程序发展党员,各二级学院党总支要坚持把政治标准作为发展学生党员的首要标准,把综合素质作为发展学生党员的重要考察内容,防止把学习成绩作为发展学生党员的主要条件及临毕业前突击发展现象。坚持“六个不发展”,即没有参加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的不发展,没有经过一年预备期考察的不发展,没有进行政审或政审不合格的不发展,没有突出的思想政治表现的不发展,手续不完备的不发展,群众反映的问题没查清或党内意见不一致的暂不发展。
    (三)加强督促检查,严格责任追究。各总支、直属支部要切实提高认识,落实工作责任,把发展党员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目标管理。各总支、直属支部要于今年6月和12月,分别向学院组织部报告今年上半年和全年发展党员工作情况,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落实发展党员目标计划的具体情况、主要做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发展党员工作的意见建议等。
    学院将加强督促检查,对各总支、直属支部发展党员情况进行调度,加强监控和指导,对违反本通知规定的现象严格查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2016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