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11月份党支部主题党日学习活动的通知
关于认真组织开展11月份
“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的通知
各支部: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决定》和我院“全院教职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会议”要求,现将11月份“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党支部主题党日”主题: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
二、时间安排:11月7—10日。各支部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调整时间。
三、学习研讨内容:
1、《中共中央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决定》
2、《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
——习近平同志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
3、《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关于十八届中央委员会报告的决议》
4、《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公报》
5、《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向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的工作报告》
6、《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关于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7、《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公报》
8、《中国共产党章程》
(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部分修改,2017年10月24日通过)
9、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关于《中国共产党章程(修
正案)》的决议
10、党的十九届一中全会决定习近平为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许其亮、张又侠为中央军事委员会副主席
四、学习要求:
1、各党支部书记要认真组织好“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党支部专题党日活动。必须遵照《中共中央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决定》要求,准确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刻领会党的十九大的主题,学原文,悟原理,学深学透。
2、抓好学习研讨。通过学习交流研讨,切实增进党员干部政治认同、思想认同、情感认同,不断深化认识,牢固树立“四个意识”。
3、求真务实,知行合一。要联系“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学院第三次党代会和创“双一流”学校总体目标要求,结合各自岗位职责和工作实际,提高解决实际问题、推动教育事业发展的能力。
4、采取多种形式学习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以考促学。各支部要组织“党的十九大知识”学习考试;每名党员干部要撰写一篇1500字以上的学习心得体会,于11月30日前交至所在党支部。
组织人事处
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