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教职员工出入境护照等证件集中保管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7/02 浏览次数:2329次 来源:本站
为了加强教职员工出入境管理,根据湘环党字〔2016〕18号文件《关于印发《湖南环境生物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员工因公(私)出国(境)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附件2第四条第2点 “全院教职员工已申领的出入境护照等证件,均需在申领证件后3天内,交到组织人事处进行分类,按管理权限上交省林业厅或学院集中保管”之规定,请办理了出入境护照等证件还没有及时上交到组织人事处的教职员工,于2018年7月6日前将出入境护照等证件交到组织人事处(3教513朱小菊)登记保管。
湖南环境生物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处
2018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