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学校2021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学校2021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处室(部、办、所)、二级学院:
为做好我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根据《关于做好“湘才创新能力提升工程”有关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21〕29号)文件精神,现将2021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合格验证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申请继续教育合格验证的对象为学院专业技术岗位人员。
二、基本要求
(一)继续教育培训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累计应不少于90学时(每学时不低于45分钟),其中,公需科目一般不少于30学时,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60学时。
(二)参评2021年度高级职称,继续教育学时验证的时间跨度为2016—2020年,博士(需提供学位证复印件)为2019—2020年。参评2021年度中级职称,继续教育学时验证的时间跨度为2017—2020年,硕士及以上(需提供学位证复印件)为2019—2020年。
三、学习平台
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可在如下网站参加学习和网络培训。
1、学校继续教育部已备案的学习平台
网址:http://hjsw.ylxue.net
2、北京思想天下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网址:http://hn.ischinese.cn
服务电话:4008434678
3、北京网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网址:https://hn.webtrn.cn
服务电话:4000007186
4、湖南开放大学(原湖南广播电视大学)
服务电话:0731-82821099
四、时间及材料要求
(一)时间要求。需办理继续教育合格证人员于6月25日前将继续教育登记证书(需施教机构盖章)和相关证明材料交组织人事处朱小菊同志处,并将《湖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验印登记表》(见附件3)电子版发送邮箱1350837577@qq.com。组织人事处将在7月初组织校内评审验证,并按省人社厅要求,于7月将高级验证材料送省人社厅专技处验证,办理合格证。
(二)材料要求。申请验证人员的确认材料应按以下要求精简有效地整理,根据《关于做好2020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20〕11号)附件2中第一条继续教育形式及学时(分)认定所需材料 要求分类整理好材料,并依据第二条学时(分)折算细则 折算对应学时,制作确认材料目录,将目录置于最前,连同佐证材料一并提交。
注:1、附件2中第一条没有注明可以提交复印件的材料,都须提交材料原件,其中可以提交复印件的材料须相应职能部门审核,并签字盖章方有效。
2、没有继续教育登记证书的申报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请到组织人事处110办公室领取。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合格证是职称评审的加分条件,省人社厅一年只有一次办理机会,请各部门高度重视,务必通知到本部门的老师。
附件1:关于做好“湘才创新能力提升工程”有关工作的通知
附件2:关于做好2020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
附件3:湖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验印登记表
组织人事处
2021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