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度学院专业技术岗位内部晋级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23年度学院专业技术岗位内部晋级工作的通知
各处室(部、办、中心)、二级学院:
根据《关于印发<湖南环境生物职业技术学院专业技术岗位竞聘晋级动态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湘环院字〔2016〕103号)精神,开展学院2023年度专业技术岗位内部晋升工作,为了确保该项工作公平、公开、公正,高效有序开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一)个人申请。本人根据湘环院字【2016】103号文件规定的晋级条件(个人当前岗位可以进智慧财务查询个人岗位工资,并参照附件专技岗位与工资标准进行比对确定岗位等级)以及学院公布的相应专业技术岗位的职数投放情况提出申请,填报《学院专技岗内部晋聘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并提交相应的佐证材料,12月1日前将个人晋级材料上交所属部门。
(二)部门审核。各部门指派专人对本部门晋级申报人员所提供的《申请表》及其佐证材料进行核实,统计汇总,填报《2023年度我院专技岗位各等级内部晋级申报人员基本信息及考评成绩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在人事处网站上下载),经部门主要负责人审核签署同意推荐意见后,晋级材料于12月5日前报送至人事处。
(三)资格审查。由人事处牵头,会同教务处、纪检监察处、教学质量评价中心、科研处等有关职能部门,对晋级申请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公示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四)综合考评。人事处组织专家评委会依据晋级条件,对通过资格审查的申报人员进行综合考评,按所申报晋级等级从高到低名次排序,在学院公布的每个晋级等级岗位职数范围内,逐一择优提出拟聘人员建议名单,报学院岗位等级内部竞聘晋级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审查。
(五)聘用公示。在院内公示经领导小组审查通过的拟聘人员名单,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复核受理。申请人对聘用公示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人事处申请复核,人事处在接到当事人复核申请5日内提出复核意见。
(七)结果审定。公示期满后,人事处将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名单报党委会审定。
(八)上报审批。将党委会审定的拟聘人员名单向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报批。
二、工作要求
㈠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专业技术岗位内部晋级工作关乎教职员工的切身利益。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高度重视其重要性,切实做到宣传到位,确保人人知晓。
㈡认真审核、按时报送
各部门须指派专人专管,全面负责专业技术岗位内部晋级工作,对申请人提交的所有材料实行“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凡是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申请人的晋级资格,且三年内不允许晋级申报。同时,对审核人追责问责。各部门需在2023年12月5日前将本部门晋级申报人员的《申请表》及相应佐证材料与《成绩汇总表》一并报送至人事处。
㈢规范申报、精简有效
晋级申报人员需按以下要求进行规范申报,精简有效地整理材料:
申请人根据文件规定,在《申请表》“直选条件或第Ⅰ、Ⅱ、Ⅲ类条件”中的任一符合项的“□”中划“√”。
申请人根据划“√”的符合项,实事求是地提供佐证材料,且与《申请表》(置于最前)一并装订成册,提交给部门审核员核实;经部门审核员核实后,由部门主要负责人审核并签署同意推荐意见,最后报送至人事处。
3.学院岗位等级内部竞聘晋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不受理不符合条件的材料。
4.申报人员若符合的条件项是第Ⅰ、Ⅱ、Ⅲ类中的任一并列条件项时,统计汇总只计算为1项,不计为多项。若出现这种情况,申报人只提供1份符合条件的佐证材料复印件即可,不要提交符合并列条件项的所有佐证材料复印件。
附件:专业技术岗位内部等级晋升资格审查及材料整理要求
人事处
2023年11月24日
附件
专业技术岗位内部等级晋升资格审查及材料整理要求
为了确保专业技术岗位内部晋级申报工作高效、有序开展,现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
一、资格审查基本要求
1.申请人必须是专业技术岗位人员,管理岗位与工勤技能岗位人员不得申报;
2.任现岗位等级必须满3年及以上;专技岗位与工资标准对照情况如下:
岗位工资 | |||
岗位 | 工资标准 | 岗位 | 工资标准 |
一级 | 6770 | 八级 | 2370 |
二级 | 5370 | 九级 | 2130 |
三级 | 4660 | 十级 | 1940 |
四级 | 4080 | 十一级 | 1740 |
五级 | 3420 | 十二级 | 1720 |
六级 | 2950 | 十三级 | 1585 |
七级 | 2740 |
3.申报人必须符合湘环院字〔2016〕103号“第六条”之规定;无“第七条”之情形;
4.任现岗位等级以来,教学事故影响晋级1次;
5.申报人必须满足晋级各等级的晋升条件,即按年限必须达到第Ⅰ、Ⅱ、Ⅲ类的条件要求;
6.材料有效期,从任现岗位等级起至2023年11月30日止;
7.参照省职改办资格审查的做法,参评人的任职年限资格按年度计算,不按月份计算。
8.申请人只能从低级到高级逐级晋升申报,不得越级申报。
二、材料整理要求
㈠专技岗内部晋级申报材料的装订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
1.《申请表》;
2.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复印件;
3.符合直选条件的佐证材料复印件;
4.符合第Ⅰ类条件的佐证材料复印件;
5.符合第Ⅱ类条件的佐证材料复印件;
6.符合第Ⅲ类条件的佐证材料复印件。
㈡材料整理及审核要求
1.申请人需在佐证材料的复印件上注明“符合哪一类那一项条件”;如第Ⅰ类(1);第Ⅱ类(2)等等。
2.所有材料的复印件均由部门审核员根据申报人员的原件进行审核确认,实行“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
3.先进事迹报道材料需要宣传统战部审核盖章;
4.中文核心期刊及以上等级的论文需科研处确认盖章;
5.“指导学生毕业设计、技能抽查”需以部门为单位,出具毕业设计或技能抽查实施方案,经教务处确认后,分别复印给申请人装入申报材料中;
6.审核申报人是否符合“因突出贡献、工作业绩、教书育人成效获得与本专业技术岗位相适应的政府部门表彰的荣誉称号”条件时,需把准以下四个关键点:
⑴是否是“政府部门”授予的荣誉。所谓“政府部门”是指国家机关组织机构(厅、委、办、局),而不是行业、协会、社团等非政府组织机构授予的。
⑵是否与“本专业技术岗位相适应”。即申报人所获得的荣誉必须与自己所从事的专业发展方面相同、相近、相关。
⑶是否是“因突出贡献、工作业绩、教书育人成效而获得的行政性表彰荣誉”,而不是诸如论文奖、年度考核优秀、心得体会获奖等此类的表彰。
⑷是否是个人荣誉,而不是集体荣誉。
7.符合“主参与课题并结题”条件的,其有效时间以“结题时间”为准。
8.申报人员在第Ⅰ、Ⅱ、Ⅲ类中选择了“其他与上述条件相当的奖项”时,需在佐证材料上注明与上述那一条相当且须有科研、教务等相关部门人员认定,签署意见,学院内部晋级领导小组办公室方可受理该材料,否则,不予受理。